员。他们表示,“房托”现象在中介公司常有发生,因为这种事没有人管。像类
似于报纸上所谓“夫妇急租”的广告大部分都是中介公司耍的伎俩。
●律师:规范市场要靠合同
“房托”的行为到底是不是欺诈?北京方诚律师事务所的马仲周律师说,目
前房屋租赁市场还没有一个健全的法律条文进行规范,“房托”正是钻了这样一
个空子,因为严格地讲,这种行为算不上欺诈。
那房主吃了哑巴亏怎么办?马律师介绍说:“通过法律途径,只要房主拥有
产权证明就可以收回自己的房子。但房主需要注意的是,最终的承租方只要是
‘善意’租赁,房主就不能强行赶走对方,因为对方并不知情。而房主所能做的
应该是通过法律途径同中介公司进行交涉。”
最后,马律师告诫准备出租房屋的房主们:要想防范“房托”,在房屋租赁
的时候必须和其签订租赁合同,且合同中要注明禁止转租或挪用屋内设施等条
款。有了合同,“房托”做手脚也就没那么灵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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